事有凑巧陈邺当天中午开车前往东吴谈生意,途中遇到警察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。不承想没查出交通违章,但发现车后备箱里有400条香烟!
陈邺一看便知老婆干的好事,赶紧解释自己有烟草专卖证,香烟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存货,是合法财产。警察说烟草实行国家专卖,有严格的管理制度,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合法需要相关部门核实。
随后警察便通知烟草卖局执法大队到现场,经确认陈邺属于无证运输烟草,并作出没收价值18万元的300条香烟。
自己合法渠道买的香烟说没收就没收,陈邺夫妇难以接受,遂将烟草专卖局告到法院,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返还没收的香烟。
法院援引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52条规定,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,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。
法院对于“非法运输”的司法解释是国家对于烟草无论买卖还是运输,只要跨县市运输烟草都必须有准运证,这里的运输没有限定烟草所有人,也就是说不管帮别人运还是自己运,都要申请准运证。
本案中陈邺运载价值18万元的香烟跨市运输且没有准运证,人赃俱获,烟草专卖局对陈邺的处罚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问题。
阿芬哪里服气,毕竟等于一年纯收入没了,飞来横祸啊!遂一方面请求司法援助,一方面到烟草专卖局、法院上访,非想翻案不可。
陈邺、阿芬的诉求有没有道理呢?
也是有的,依据是《行政处罚法》第33条,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
陈邺辩解自己是无心之失,并非故意违法,是在不知情情况下无意触犯法律,主观上没有过错,应该免于处罚。
问题在于陈邺举证的理由是阿芬没告诉自己,但阿芬究竟说没说,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。因此烟草专卖局、司法援助、信访局等对夫妻俩的诉求都不予理会,认为是在无理取闹。
阿芬心疼18万血汗钱啊,索性一不做二休跑到市府大院反映情况来了。
听完梅芳容介绍,白钰沉思片刻问道:“我关心的倒是,你到底怎么混进来,又如何知道我主持区长联席会?昨天下午才发的会议通知,正府办内部很多人都未必清楚。”
阿芬支吾会儿,道:“我什么都不晓得,乱跑乱撞,看到坐了一屋子人就闯进去了……”
白钰笑笑,道:“高秘书长分管正法条线,说说看这种情况怎么办?”
高波放下剪刀,坐到阿芬旁边认真地说:“以我粗浅的法律常识,类似案子一旦判决下来想翻案很难,烟草系统绝对纳税大户,国家在这方面管控力度非常大。”
阿芬哭天喊地道:“国家要搂钱也不能不顾老百姓死活啊,我家小超市什么时候才能赚回18万……青天大老爷帮帮我吧,替我们小老百姓做主啊……”
“安静!”梅芳容道,“白市长在想办法呢。”
“通常来说烟草执法大队在日常缉查处理方面还比较人性化,低于100条都以口头警告、教育批评为主,300条数量的确有点大,”高波委婉地说,“考虑到勋城与东吴两地香烟价格存在差异,烟草专卖局坚决要求按章处罚也有道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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