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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绝猎


  若不是胡半仙那嗓子的个人特色过于浓厚。

我实在是没联想到,这个杀马特少年竟然是他!

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人,实在是没法将他和那个身形佝偻,走路颤颤巍巍的老人家联系到一起。

回想起在山上亲眼看到他的尸首化成一只狐狸,瞬间吓得结结巴巴:“你……你居然不是人?!”

胡半仙随意蹲在地上,掏出烟枪往嘴里塞。

几秒钟后,他竟然说出:“宋扬,其实我好像没跟你说,我是人啊……”

我惊得凑近了他的脸:“不是说好了建国之后不许成精的吗!这不是默认了大家都是人的吗?”

胡半仙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,并没有接话。

我俩相顾无言,只好放低了声音问他:“喂,里头那绿毛真是你师父啊?我怎么看他不靠谱呢。”

“你知不知道,他上山的时候还给你唱了一段《小寡妇上坟》!”

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师父啊。

胡半仙听后却笑出声来:“小宋,你别见怪。”

“我这师父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,但在中土之内,你恐怕是找不到第二个像他这么有能耐的人了。”

“唱小寡妇嘛……”

说起这个,他轻咳了几声。

“那就是我师父的个人爱好。别看他爱唱小曲,其实他可是很时尚很潮流的!”

回想起那江陵道人那一头绿毛和浑身上下的重金属摇滚风,我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。

胡半仙瞥了我一眼,幽幽叹息:“我就知道,你对我师父会有这么点点的误解。但是我跟你说,要想保住你这条命,当即社会只有我师父能做到!”

胡半仙虽然总说他没什么能耐,又天资不佳。

但在我看来,他敢硬抗那百鬼索命局,就已经是很了不起了。

至于江陵道人,我实在是无法想象他真的有那么厉害吗?

见我不信,胡半仙给我说了一个故事。

故事发生在上世纪末的东北林子,大兴安岭。

大兴安岭因为地势原因,山上有不少野鹿鹰鸠,更有许多山参仙草。

那片原始森林出过不少恐怖的传说,基本上是人烟罕至。

但是某日,林子里突然来了一批奇怪的猎人。

他们手里拿着喷子,带着专业的设备,一进到老林子里,二话不说直接就开干。

整整三日,老林子里的山狐野兽,死的死,逃的逃,一时之间血流成河。

“我那时只是个小狐狸,根本不懂得发生了什么事情,就看到我爹惊慌失措地跑回来,但只跑到半路,它就被一人用喷子打倒在了地上,挣扎抽搐。”

“而我娘瞧见这一幕,疯了般地冲了出去,却被那帮人生生割下狐皮,尸体吊挂在洞中。”

胡半仙说着,脸上已经留下了两行泪。

他眼里有滔天的怒火。

后来,胡半仙才知道,那帮人根本就不是什么猎户。

寻常山里人,即便是打猎也有自己的准则。

怀孕带崽的雌性动物部打,一窝里有老有少不打。

毕竟,人们打猎是为了维持生计,换些口粮。

总不能因为这个,把人家给赶尽杀绝了。

山里人靠山吃饭,讲究的是个意头。

胡半仙眼神望向远处,就像是回忆起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。

“那帮人根本就不是猎人……甚至可以说,他们压根就不是人!”

他说,那些人身材异常高大,走路的时候会排成一长条的队伍,后头人的手搭在前面人的肩膀上,踏着步子往前。

他们的眼睛没有任何神情,看上去灰败一片。

可只要有任何动物从他们身边经过,他们就会迅速散开,然后拿起手里的刀,划开它们的喉管。

如果遇到的是一窝小的,也会用同样的方式赶尽杀绝。

“我被我娘藏在了洞中隐秘处,那帮杂碎没有找到我。可我总觉得,他们不是来打猎的,倒像是……为了找到某样东西。”

山里多精怪。

在吸收完日月精华后,便可称霸一方成为所谓的山神。

而东北历来有供奉保家仙的传统。

大兴安岭之类,原本可以说是人杰地灵,多得是各路神仙。

按理来说,像这帮人这样肆意残杀,必定会有仙家出面制止。

听了我的疑虑后,胡半仙捏紧了拳头:“原本我爹娘,就在修行之中。只差一点,他们就能修成人形,位列仙家之位。可是……”

“我们用尽了各种办法,但在那帮奇怪的人面前,根本就是一点用都没有。”

“直到第四日的晚上,我亲眼看着那帮人有害死了一窝狐狸,我愤怒地咬进了牙关,冲上前去要为我爹娘报仇。”

“可是,我太弱小了。我就算拼尽了全力,在那些人面前,也伤害不了他们分毫。最后我被抓了,然后被他们狠狠地毒打了一顿后,他们决定把我身上的每一处血管都挑破,要用我的血,震慑那些敢反抗的动物。”

我听得紧张极了,真没想到胡半仙小时候,居然有这么凶险的经历。

“然后呢?”

“你究竟是怎么逃出来的?”

狐半仙叹了口气:“你问起这个,我可就说不上来了。那时候我昏昏沉沉,只记得我被折磨得晕了过去,再次醒过来的时候,那帮奇怪的人全都倒在了我的周围。”

我听得入了迷:“啊?他们死了?”

胡半仙咂摸了一口烟,点头说:“是啊。不过准确来说呢,那帮人它就不是人。”

我又是一惊:“他们是鬼?”

他点了点头,继续说:“当时我醒过来后,除了那一堆横七竖八的尸体,身边还有一个年轻的少年。”

“那少年二十来岁的模样,看起来很是稚嫩。可他手段狠辣,三两下就把那对奇怪人的脖子给割了下来。”

“他说,这些东西叫做行尸,是刚死不到七天的尸体,死后用秘法炼制,便可尸身不腐,用符咒驱使前去替人办事。”

“那时我就问他,这堆行尸到底想找什么东西,他们背后的指使人又是谁。那少年没有回答我,只是留下一句话说,当今能有这种赶尸手段的,除了湘西赶尸一脉之外,便是藏宗送葬秘术。”

湘西赶尸,藏宗送葬人,无疑都在玄门具有极高地位,都不是一只小狐狸能对付得了的。

胡半仙本想拜那少年为师,却用缘分未到的理由拒绝。

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便拜了各种有道行的人为师,甚至还走过邪路练过鬼道。结果因为上一个师父是个邪把式,为了赚钱,诓骗他去残害好人。

胡半仙是到了最后一刻,才醒悟。那时他及时收手,并未伤害对方,却还是被天雷劈毁肉身。

说到这,他叹了口气:“说起来还真是巧。我那时都以为自己要死了,一想到还有全家的仇没报,我就恨啊……”

“结果,兜兜转转,居然又让我遇到了师父!”

说着,胡半仙又往嘴里塞了一口烟。

“这个世界,当真是妙不可言。”

我点了点头,心道谁说不是呢。

不过——

很快我就发现了奇怪的地方。

“老胡,你说的那个师父,该不会是……里面那个绿毛吧?”

胡半仙郑重点头:“是啊。”

“你小时候遇到的救命恩人也是他?”

胡半仙咧开嘴笑着点头:“是啊。”

“可是上世纪到现在他妈的隔了有一百年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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